拓扑资讯 -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办法

为确保业户财产安全,维护小区良好的生活秩序,特对小区业户搬出搬入物品作如下规定:

1、入住登记手续:

1.1凡属本小区内业主购楼入户,应持身份证、业主本人及同住人员一寸相片2张,到管理处办公室登记造册,办理门禁系统一卡通。

1.2小区租住人员持租住人员身份证及一寸相片2张到管理处办公室登记造册,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办理门禁系统一卡通,大堂值班安管员凭业户卡及入住通知单方可放入。

2、搬出物品的规定:

2.1业户搬出家私及家电等贵重物品,应提前到管理处办公室申请办理手续;如全部搬出,应结清管理费及水电费,方能搬出。业主须持本人身份证,若业主委托他人搬迁,受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附有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业主委托书,方可办理;

2.2借住、租业户搬迁应与业主同来管理处或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和业主同意租(借)住户搬出物品的书面证明,并经业主签字,注明业主联系电话号码,如系退租,应结清管理费及水电费,方可办理搬迁手续;

2.3业户搬出物品应注明是全部或是部分物品,并列出主要物品清单;

2.4大堂安管员凭客户服务部开据的放行单,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对搬出小区后不再在本小区居住的人员,管理处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

3、搬出物品注意事项

3.1不得影响邻里生活;

3.2不得损坏小区电梯、墙面、地面等公设施、机电设备;

3.3对搬家过程中不按规定,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影响邻里生活的行为,管理处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指正,责令其整改并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4、对搬家过程中不按规定,损坏大厦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影响邻里生活的行为,管理处有权予以批评教育指正,责令其整改,并根据情况予以处罚。